化肥产品质量与农户利益密切相关,同时对土壤环境产生重要影响,云南省质监局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责,连续14年对化肥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通报,有力促进了全省化肥产品质量的提升。为进一步强化化肥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引导企业规范生产,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云南省质监局日前在昆明召开了2015年化肥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通报会。来自云南全省16个州市的145家化肥生产、经销企业的代表及承担抽查任务的有关检验机构负责人共182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5年云南全省化肥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情况:此次全省化肥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41家生产、经销企业的335个批次产品,经检验,有52个批次产品实物质量不合格,实物质量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5.52%;有37个批次产品标签标识不合格,标签标识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04%;有76个批次产品综合质量不合格,综合质量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2.69%。会议还分析了全省化肥行业存在的问题,并对检验机构本次监督抽查工作进行了总结。
云南省质监局副局长刘光宇指出:化肥产品质量与农户利益密切相关,同时对土壤环境产生重要影响,云南省质监局认真履行政府监管职责,连续14年对化肥产品进行监督抽查和通报,有力促进了全省化肥产品质量的提升。与此同时,为适应新形势下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发展需要,提高监管效率,云南省质监局一直在积极探索转变监管方式并取得明显成效。刘光宇强调要支持企业、行业,开展各种有利于产品质量提升的自律活动,合理利用财政资源,帮扶名优企业,严惩失信企业,同时要求企业认真履行好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确保质量诚信。
会后,该局约谈了此次化肥产品质量监督专项抽查综合质量不合格的化肥生产企业,明确了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为不合格企业的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