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对粮食主产县的奖励扶持。一些产量大县(市)基层干部表示,抓粮食生产不仅财政无收益、要倒贴,还要付出土地资源、淡水资源、劳动力资源,付出发展工业的机会成本。而现有的涉粮转移支付太少,难以刺激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桃源县副县长张志红说,国家现在对生态大县的转移支付大幅提高,有的山区重点县,仅此一项转移支付就达亿元以上,而桃源作为湖南全省第一产粮大县,来自中央的奖励资金却只有4700多万。建议参照生态大县转移支付的方式大幅提高当前对粮食主产县的支持力度,可根据现有永久性耕地或基本农田保有量,按照每亩100元的标准,设立转移专项,实施以奖代投;同时加大涉农项目向粮食主产县的倾斜力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项目的县级配套,改变“粮食产得越多,财政损失越大”的现状,解决地方政府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基层认为,国家应尽快大幅提高农村地区退休工资最低水平,逐步实现城乡居民老年人退休工资水平一体化。同时,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体系,加大对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农村医疗、养老、社会补助等社保体系。此外,可以探索农民用土地承包权换取较高的社会保障,促使土地的经营使用功能同农民的基本保障功能剥离开,逐渐降低农民对土地过强的依赖性,为土地流转创造环境。
三是整合涉农资金和项目,支持种粮大户和主产县提高耕地地力,立足长远改善农业环境。桃江县副县长李畅和认为,每年各部委拨付的各类涉农资金不仅量多面广难以发挥作用,“九龙治水、撒胡椒面”的现象不符合基层实际。国家亟待改革“部门主导”型的涉农涉粮项目投入和运作方式,将各类涉农资金进行整合后,由县一级政府进行统筹安排。针对一些种粮农户“涸泽而渔、杀鸡取卵”,大量施用农药化肥的现象,中央应立足长远,把提升耕地地力作为确保粮食长期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设立诸如有机肥补贴等专项资金支持农户改善耕地土壤环境。同时,土地流转在确保承包户权益的前提下,要研究制订专门的政策来保障流转大户的权益,通过加大补贴、项目支持等多种方式来刺激和带动种粮大户加大投入力度,修复和改善耕地质量。
四是改变粮食生产“以量为纲”、重生产轻流通等现象。湖南三个主产县种粮大户和粮食局均反映,发生在2013年的湖南“镉米风波”至今仍对当地粮食销售有严重影响,滞销稻谷大量积压不仅令粮食加工企业生存现状堪忧,也严重影响种粮农民收益。桃源县粮食局副局长罗国清认为,粮食主产县应将重点从强调粮食产量向狠抓粮食质量转移,国家应支持主产县打通粮食销售渠道、巩固地方粮食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