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云南省野生菌保护发展协会消息,云南将出台中国首部地方性野生菌保护规章——《云南省野生菌资源保护办法》(下称《办法》),明确了野生菌采收时间、方法及监管。该举措将有利于云南野生菌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了解,《办法》共5章20条,包括总则、保护措施、生态补偿、法律责任等。其中“保护措施”提出,重点保护野生菌名录由云南省级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报云南省政府批准公布,采集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菌,应依法取得许可证,并规定了各类野生菌的采集时间。“例如块菌(松露)采集期为11月20日—次年3月30日,并提倡采用驯化动物协助采摘,禁止采集和收售不成熟块菌和掠夺式采挖”。
云南省是我国乃至世界野生菌的主产区,被誉为“野生菌王国”,云南野生食用菌年产量达8万吨,实现产值67.8亿元。产品远销美、法、德、荷兰、日本、泰国、新加坡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长期以来,不少野生菌采集者掠夺式的采挖,造成资源严重破坏,甚至濒临灭绝,业界表示,《办法》的出台十分有必要,这对维护云南生态系统的稳定,实现野生贸易真菌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