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到5户菜农组成一个单元,自愿互相担保,签订承诺书,承诺不使用禁限农药,按照标准组织蔬菜生产。一旦产品质量发现问题,责任共担。”8月5日,在有“山东南菜园”之称的山东省兰陵县向城镇朱村,村党支部书记宋体申告诉记者。
兰陵县委书记郑连胜介绍,兰陵是蔬菜产业大县,常年蔬菜种植面积在110万亩以上,蔬菜年产量390多万吨,农民收入60%来自于蔬菜产业。近年来,兰陵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探索推广了“联户担保、菜农自治”监管新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兰陵特色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之路。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农业发展的‘生命线’,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就是最大程度地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兰陵县委副书记矫晓斌感触很深,“作为生产主体的农民,如果仍处于‘被动受管’的状态,其责任心和积极性不能被充分调动。因此,兰陵从2014年起开始探索让农民‘主动自管’的方法。”
2014年,兰陵将金融领域的“担保理念”植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向城镇率先进行了探索:利用村庄和基地(合作社)与菜农关系密切的优势,按照“农户承诺、联户担保、合同约定、专人监管”的原则,菜农3到5户组成一个“联户单元”,相互签订担保协议,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调动了菜农积极性。
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主任张贵彬详细介绍了兰陵“联户担保、菜农自治”监管模式的做法。
因村制宜,分类实施。农户按照就近原则,自由选取3到5户作为一个联户担保小组。有合作社或基地的村庄,由合作社或基地与农户签订安全责任书和担保协议;没有合作社或基地的村居(社区),由村委会与农户签订责任书和担保协议。村主任和合作社(基地)负责人负总责,各村农管员具体实施。
摸清底数,分类编号。将所有农户土地位置、面积、种植类别、销售市场、隶属合作社等信息录入微机,再以合作社、村居为单位,统一建档,规范管理。
农户承诺,联户担保。依据合同和承诺书内容,农户需履行“不使用国家违禁农业投入品,按照生产操作规范种植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等责任。单元内任一农户一旦违反,或者蔬菜产品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担保户将受到罚款500元的连带处罚,县里纳入重点监督。
签订合同,公开公示。合同签订后,在合作社、基地和集中种植区域内,统一安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示牌》,对种植面积、品种、监管人、监督电话进行公示;每个棚头张贴本户的《公示牌》,公示棚主姓名、编号、品种等内容,以接受监督。
张贵彬说:“‘联户担保、菜农自治’模式的开展,为兰陵落实标准生产,完善监管体系和追溯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监管单位由千家万户的农民变成了定位准确的‘担保单元’,提高了监管工作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