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的质量安全,陕西宁陕县农业局检查农药经营市场,维护农药市场经营秩序。
8月26日,宁陕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水利局水政渔政监察股对重点农药经营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围绕鱼藤酮、鱼藤粉、灭扫利等毒鱼类农药进行了排查,预防毒鱼等违法行为发生,保护全县水源水质和人身安全。
一是要求农药经营门店做好农药进货、销售记录,购买人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实名购买,并签字盖指印,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可查询。
二是在销售时,经营人员要详细告知购买者所购买农药的使用范围、使剂量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三是禁止将农药销售给未成年人、神情可疑人员或不是用于病虫害防治的人员,以减少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次联合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检查重点农药经营门店11家,发放禁限用农药清单11份,对销售记录不完善的3家农药经营门店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