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至27日,按照“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程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组对我市“国家园林城市”进行了省级复查考评。昨日,专家组召开复查考评汇报会,复查结果显示,我市符合国家园林城市各项指标,省级复查获得顺利通过。
昆明市早在1996年就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目标,经过14年的不懈努力,于2010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荣誉称号。去年又成功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并进一步提出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考评组利用三天时间,深入一线实地考评、专题听取工作汇报、仔细查阅台账资料,对昆明的园林绿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检查和指导。在座谈会上,考评组就绿地建设、建设管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市政设施、人居环境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复查考评情况进行反馈。考评组认为,昆明市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坚持常抓不懈,取得了新的成绩。昆明市在复查中符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同意通过复查。
市委常委、副市长谢新松在会上表示,这次复查,既是对昆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和督查,也是对全市园林绿化工作的一次有力促进和推动。昆明将认真贯彻落实省考评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有关工作要求分解到县区、落实到个人,确保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档、不滑坡。
昆明将坚持思想重视到位、巩固提升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统筹推进到位、组织保障到位,把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融入建设世界知名旅游城市的总目标,将城乡园林绿化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建设,不断探索适合昆明市情的园林绿化发展模式,真正把城市环境建美,把生态产业做大,把绿色家园建好,努力争取在“国家园林城市”的基础上,早日实现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
市政协副主席傅汝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