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7日公布了2014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有关事项。
公告指出,持有2014年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
获得小麦、玉米、稻谷及大米、食糖、棉花2014年进口关税配额并全部使用完毕的最终用户,以及符合《分配原则》《分配细则》中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前分配时未申请2014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可以提出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