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5年第8期(总第19期)。
据通告,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5月-7月在食品生产环节对食用植物油、酒类、调味品、糖果、茶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糕点、食糖、水产制品、蜂蜜、特殊膳食食品、肉制品、瓶(桶)装饮用水等14大类共1740批次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1698批次,不合格产品42批次,合格率97.59%。
本次抽检的水产制品主要包括动物性水产制品、藻类制品等。抽检依据是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1.动物性水产制品:铅、无机砷、镉(限鱼类)、甲基汞、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山梨酸、苯甲酸、二氧化硫;2.藻类制品:铅、二氧化硫。共抽检124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0.81%。标称青岛海亨达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海亨达” 香酥梅鱼被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