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湖市规模种粮补贴实施细则》(平农经〔2015〕92号)文件精神,2015年对为散户开展水稻机械化栽植、规范化植保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的粮食生产专业化服务组织,采用“以奖代补”方式,按实际完成亩次(机栽、统防统治合计)300亩奖励1万元。为规范奖励资金使用,近日,平湖市农经局农机管理站联合市财政局对申请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农机作业面积进行检查。检查组采用实地查看、电话抽查等方式对全市所有申请奖励的作业服务组织进行了全面核查,查阅了申请资料及公示材料,并随机选取部分农户进行调查。经核查,未发现虚报作业面积等违规现象。下一步,检查组将继续加大对奖励资金的监管,做好资金发放前的公示,确保农机作业环节各项奖励政策操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