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对2014年度中央财政第六批小农水重点县竞争性分配结果进行了公示,竹山县确定为全省24个中央财政第六批小农水重点县之一。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及省委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竞争分配管理办法,中央财政第六批小农水重点县于8月30日在武汉公开评审。
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有关要求,该项目分三年组织实施,实施年限为2014——2016年,每年由中央财政补助1200万元、省财政补助800万元、县自筹200万元。经报请竹山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县水务局组织编制了《竹山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2016年)建设方案》,建设范围涉及楼台、双台、文峰、麻家渡、得胜、溢水、宝丰、深河8个乡镇44个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新修和改造拦水堰105处,维修加固山塘57口,新建水窖14口,新建泵站4座总装机81千瓦,衬砌渠道156.66公里,铺设灌溉输水管道108.8公里。工程实施后,竹山县将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6万余亩。
当前,竹山县水务局正组织设计单位完善2014年度工程实施方案,待省水利厅、财政厅审批并下达投资计划后启动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