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组织申报、资料审核、现场考核等一系列程序后,该县的宁波台垦实业公司、宁波文明水产公司和象山牧渔人水产公司等5家企业顺利通过宁波市水产行业协会审核,成为宁波市第二批初级水产品“产地准出”试点基地。初级水产品产地准出,是指在全市范围内持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书、已获得无公害产地称号的水产养殖场(公司)及渔业合作社,在通过相关考核后,获得由市水产行业协会颁发的《产地准出证》。该制度是宁波市海洋渔业部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追溯制度,确保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企业获得初级水产品产地准出证后可享受三种便利。一是产品进入市场时,可作为质量安全检验合格证明和产地证明。二是可作为经销商和加工企业优先收购的依据,并逐步做到优质优价。三是优先享受国家支渔、惠渔政策。今后,该县将继续加强对产地准出试点单位的指导与监督,逐步实现初级水产品产地全程监控与市场准入有机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