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关乎人们的生命安全,抓住农药监管不松懈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首要任务。兰陵县切实做好农药经营告知工作,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农药产品流入兰陵县市场,保障了农产品的用药安全。
对于进入兰陵县销售使用的农药产品,需到农安办进行告知,并提交“三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证书、产品执行标准)、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商标证明文件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农药购货协议或购货凭证和完整的产品标签、说明书等书面材料。产品资料合格的,发放《农药告知名录通知书》及条码。
截至目前,全县共执行告知1025个厂家和经销单位,2036个品种,发放条形码1200多万张,实现了全县农药经营告知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