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浙江省将按照优势区域、资源禀赋、现有基础和产业特征,打造浙东、浙南、浙西、浙北、浙中五大特色优势中药材产区,重点推进43个县(市、区)中药材产区的保护和发展,逐步在43个中药材重点县(市、区)建设中药资源动态监测网络,重点建设2~3个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站,掌握资源动态变化,及时提供预警信息。其中,浙中地区重点在东阳、义乌、兰溪、武义、磐安等县(市)推进浙贝母、元胡、杭白芍等优势中药材保护和发展。
《规划》还提出了具体的指标,包括中药材资源监测站点和技术信息服务网络覆盖80%以上的县级中药材产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收载的20种濒危稀缺野生中药材实现种植养殖;中药生产企业使用产地确定的中药材原料比例超过50%,全省重点中药生产企业主要中药材原料基地化率超过60%;全省中药材质量监督抽检覆盖率达到10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