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盘锦市承担省政府设施农业小区建设任务30个(每个小区建设标准是:日光温室设施内总面积52亩,占地总面积150亩),截至目前,盘锦市高标准完成了全部建设任务。其中,盘山县完成23个(胡家镇21个、得胜镇1个、林场1个),大洼县完成3个(唐家镇3个),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完成4个(石新镇3个、羊圈子镇1个)。全市新增高标准设施农业小区面积5000余亩,预计新增蔬菜产量800万公斤,新增产值6400万元,新增纯收入4000万元。2015年12月15日,盘锦市30个设施农业小区建设通过了省政府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