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的情况。记者获悉,市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多措并举落实各项意见、建议,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有力促进了我市现代农业跨越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去年下半年,各级农口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全面分类梳理,督促落实未到位的项目资金,截至去年11月,《审议意见》指出的未拨付资金12781.78万元已全部拨付至县(市、区),已拨付至项目业主的为9017万元,占70.6%。同时,我市积极出台各类政策,改进扶持办法,有效发挥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据测算,我市2015年设施农业增加农林牧渔产值14.48亿元,增创利润3.16亿元,新增就业岗位1.92万个,带动农民增收3.3亿元。
近年来,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取得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13年以来,我市省级农民创业园(示范基地)项目达123个,拉动投资12.19亿元,累计吸引了558家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入驻创业。从2013年起,我市还在相关县(市、区)设立3150万元农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对缺乏抵(质)押品的一般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放农业贷款提供风险分担。截至2015年第三季度末,风险贷款余额累计为16.85亿元,涉及贷款对象2909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