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日前,市市场监管委制定《2016年天津市红盾护农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红盾护农行动将以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配件等重点农资商品为重点,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完善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健全农资商品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管理制度,加强农资自律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建设。
3月,各区县市场监管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各涉农区县还将结合3.15纪念日开展红盾护农宣传活动,扩大红盾护农行动的社会影响。
3月至5月,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将紧扣农时,重点开展农资经营主体资格检查和化肥等农资商品专项整治行动;6月至10月,突出重要品种、关键农时、重点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配件等专项整治行动。
3月至12月,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将推动农资经营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开展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创建活动。认真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度,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强化农资经营管理制度,督促农资经营户建立并执行好进货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签订质量承诺书、提供质量承诺卡等制度和措施,确保实现农资商品质量的可追溯监管。以农民群众投诉突出的、市场检查发现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农资商品抽查监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还将积极创新农资市场监管方式,推进红盾护农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完善红盾护农监管软件基础信息,做好农资市场监管软件的完善和应用,加强农资经营主体、农资商品等数据的采集、录入和更新工作,定期进行数据的甄别和清理,确保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市市场监管委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采取部门自查、重点检查、联查互查等有效措施,对工作中的出问题进行探讨和明确,对下一步的工作做出部署和提示,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推动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更新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研究符合实际情况的科学化监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的监管,构建农资市场监管新格局。
此外,市市场监管委还要求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建立大要案件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生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农业生产受害面大的坑农害农案件,将依法严查重办,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