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市陶都岕茶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赵永灵领到了“陶都岕茶”集体商标注册证。这是我市首个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主要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集体商标不允许本组织以外的个人或机构使用,具有更强的专属性,更有利于集体成员形成合力,抱团发展。为了引导我市品牌进一步做大做强,近年来,市工商部门积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申领集体商标。但由于申请资格和使用规定等方面制约,以及市场主体对集体商标缺乏正确认识等原因,我市的集体商标一直空白。直到今年5月,这一空缺才被填补。
市陶都岕茶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位于张渚镇茗岭村,由无锡市供销合作总社、宜兴市供销合作总社以及市龙背山森林茶场等10个在山岕的茶场组成,共有社员100余户。现有山岕茶园4500亩,其中有机茶园1500亩、无公害茶园3000亩,标准化生产车间2500平方米。为了进一步打响宜兴岕茶的品牌,2012年,该合作社在市工商部门的鼓励下,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了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经过两年多的考核,今年5月7日,国家工商总局终于核准该合作社的“陶都岕茶”为集体商标。
来源:宜兴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