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市环境保护局出具《审查意见函》,环保部门认为,《三明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基本符合《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各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和相关保护条例要求。
规划以满足居民消费、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公共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为具体发展目标。规划基准年为2010年,规划期限为2011至2020年。近期到2015年的控制目标是:全市生猪存栏140.72万头,牛存栏13.96万头,羊存栏24.02万头,家禽存栏1306.12万羽;兔存栏196.18万头。远期2020年,生猪存栏195.32万头,牛存栏18.76万头,羊存栏31.63万头,家禽存栏2102.5万羽;兔存栏241.16万头。
规划总体布局突出控制猪禽生产,加快草食动物发展并提高其在畜牧业中的比重,在禁养区外建立优质生猪、家禽、奶牛和草食动物等一批标准化养殖场,形成规模养殖、生态环保、品质优良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养殖产业。
今年4月24日,市环境保护局主持召开了《三明市畜牧业发展规划(2011-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部门代表和专家组成规划环评审查小组对报告书进行认真审查。根据审查小组的评审结论,环评单位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完成了报告书的编制。
根据规划,三明市现有规模以上的畜禽养殖场395家,环保部门要求,各县(市、区)应根据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调整畜禽养殖规划,生猪养殖规模调整至124.19万头,明确禁养区、禁建区和可养区的划分。在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现有养殖场(户)应限期关闭或搬迁,在禁建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可养区内符合生态功能区划的区域可作为优先发展的适养区。进一步优化各县(市)区畜禽养殖发展规模,对闽江源头的建宁县、泰宁县及沙溪沿岸的永安、三元、梅列、沙县应控制畜禽养殖发展规模;对资源环境承载力尚有较大空间的地区可根据当地社会发展需求适当扩大畜禽养殖发展规模。养殖业发展应加强畜牧产业延伸,实现畜牧产业一体化。
来源: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