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绥芬河市财政局获悉,按照省财政厅《黑龙江省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施行“先申请后购机”传统差价购机补贴方式多年后,今年是该市全面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补贴方式的开局之年,不同于往年农民申请后直接给付差价,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给农民。
据了解,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的补贴机具种类有,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等8大类19个小类59个品目机具,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民合作社。补贴额不超市场均价30%。其中,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最高限额为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单机补贴最高限额为15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最高限额为25万元。按照方案,以户为单位申报,每户只能申报1台(套)(农民合作社限购3台套,农户购置卷帘机、投饵机、增氧机每户最多不超过10台)。
此外,由于购机模式的改变,农民购机需兑付时,需要提供个人“一卡通”账号,由各县(市、区)农机部门汇总结算信息后,向本地财政部门提出结算申请,由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支付到农民“一卡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