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农田水利条例》,这对促进农田水利事业步入法治轨道意义重大。近年来,中央和水利部一直高度重视西藏农田水利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非常关心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农田灌溉已成为西藏水利建设的重要内容。
结合西藏实际,要真正把农田水利建设搞上去,就必须花大气力补齐短板,既要重视大型水利工程这样的“大动脉”建设,也要重视田间地头的“毛细血管”,解决好我区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农田水利是农业发展的突出短板。补齐这块短板,必须进一步开发利用水资源,根据国家制定《农田水利条例》的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实现水资源的合理调配,为农田水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进一步健全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发动、建设投入、规划统筹、运行维护、用水管理等制度,充分调动农民和社会力量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性。要继续深化农村水利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农村水利可持续发展能力,启动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利用农民用水户协会,进一步落实我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
我区农业发展要以水利为龙头,而水利的发展要依靠科技。要鼓励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技术和措施,大力开展节水农业技术的研究与推广,以大灌区建设和改造配套为重点,把节水工程放在重要位置,高起点、高标准地兴建一批大中型灌区,逐步形成高标准的农业灌溉体系,努力减少维修费用。要在缺水地区和“中间地带”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以渠道防渗技术、渠系配水技术为主,开展新型灌溉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减少输水损失,提高田间灌水的有效利用率。
要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可适当实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行政府投入和社会力量投入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农田水利工程,自治区政府要从金融信贷、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技能培训等方面对农田水利发展给予扶持。同时,做好试点示范工作,及时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改革的带动力和影响力,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