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商务部(DOC)已决定对越南32家虾类出口企业征收反倾销税。针对美方这一决定,越南水产出口和加工协会(VASEP)已觉醒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提起上诉。
越南水产出口和加工协会认为,美国商务部上述决定是无公平的,和其所采取与别不同的反倾销税计算方式是不合理的。
越南水产出口和加工协会副主席阮友勇就美国商务部(DOC)按照从2012年2月1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间的第8次反倾销行政审查终裁(POR8)的决定对来自越南虾类产品作出最终判决接受越通社记者采访时已做出上述表态。
他表示,被征收反倾销税的32家虾类出口企业中的31家企业代表9月29日举行会议并一致同意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提起上诉,反对美国商务部对越南虾类产品采取与别不同的反倾销税率计算方式。
他同时指出,值得一提的是,在2013年第七次反倾销行政审查终裁上,美国商务部已得出结论越南虾类出口企业不存在倾销,没有给美国企业造成任何损失,美方对32家越南企业征收的税率为零。但在第8次反倾销行政审查终裁上,美方则对来自越南的虾类产品征收历来最高的反倾销税额。
具体,美国商务部对30家越南虾类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率为6.37%,对越南明富水产集团和朔庄水产股份公司等征收反倾销税率分别为4.98%和9.75%。其他各家企业共同税率为25.76%。
阮友勇先生表示,第8次反倾销行政审查终裁(POR8)的最终判决将给越南虾类出口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直接影响到越南虾类产品在美国市场上的竞争力。值得一提的是,这一件事将直接影响到越南企业家与美国各个伙伴之间的合作关系。
为进一步主动参与美方各次反倾销行政审查,阮友勇先生认为,越南企业要更严格管理产品价值链和供应链,以更好地满足美国商务部每年的要求。
据统计数据,截至8月15日,越南对美国出口虾类产品金额达7亿美元,同比增长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