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石狮市级财政将继续对我市设施农业温室大棚建设项目进行补助,以加快我市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推进设施农业项目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这是记者5月23日从市农办获悉的。
据介绍,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主体均可申报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补贴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建成并通过验收符合补贴条件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类型包括省定智能温室大棚、智能温控大棚(一)等2种棚型列入2016年石狮市级设施农业配套补贴。其中,智能温室大棚(亩造价约40万元以上)的按照4万元/亩的标准补贴,智能温控大棚一(亩造价约20万元以上)的按照2万元/亩的标准补贴。项目采用“项目报备、先建后补、验收公示、据实拨付”的工作程序进行补贴。
此外,为了促进设施蔬菜产业的发展,帮助种植户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增强抗灾、防灾能力,今年我市将继续开展设施蔬菜大棚和种植保险工作,对参加设施大棚蔬菜种植保险的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在省级财政给予20%的保费补贴、泉州市级财政给予10%的保费补贴基础上,石狮市级财政给予20%的保费补贴。补贴范围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生效的设施蔬菜大棚、设施蔬菜种植保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