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所2016年5月27日出具的《关于对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报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16】第21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我公司已收悉,对年报问询函中需要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的有关事项,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对山东登海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登海种业)相关资料和底稿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登海种业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问询函问题:报告期内,你公司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041.7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2%。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政府补助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请年审会计师就政府补助会计处理的合规性发表专项意见。
回复:
一、政府补助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①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②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
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登海种业政府补助会计核算政策及2015年度各类别政府补助情况
三、对政府补助确认条件、分类、金额及相关会计处理的核查为了复核登海种业政府补助的真实性与准确性,以及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我们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对政府补助确认条件、分类的核查
我们获取了登海种业2015年及以前年度政府补助的相关拨款文件,检查了政府补助拨款凭证、与相关拨付文件核对相符。经核查,2015年登海种业确认的政府补助均在2015年度以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当年度实际收到。
2、对政府补助确认金额及会计核算方法的核查
登海种业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性质的,根据相关政府补助申请文件判断政府补助的性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次月起,在其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我们检查了政府补助形成的相关资产采
购记录、使用状态、可供使用寿命;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我们检查了当期发生相关费用或损失的付款凭证、发票以及其他原始记录。
同时我们对2015年度递延收益转入的政府补助进行了重新计算,测试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是否正确。
四、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登海种业2015年度政府补助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