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站 蔬菜网 水果网 大田网 花木网 茶叶网 药材网 菌菇网 畜牧网 家禽网 水产网 特养网 种子网 肥料网 农药网 饲料网 兽药网 农机网 温室网 食品网 工艺网

韩国发布《畜产品允许进口国家(地区)及进口卫生条件》全部改正告示

   日期:2016-07-12     来源:聚农网    作者:jn720.com    浏览:179    评论:0    

7月8日,韩国食品和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16-66号告示,对《畜产品允许进口国家(地区)及进口卫生条件》进行了修改,其主要内容如下:

  a.修改出口国的通用要求的进口卫生条件。

  1)确保出口畜产品相关加工、肉食原料的条件、危害要素、规格及标准等符合韩国政府的规定;

  2)明确规定了出口工厂的登记、管理、卫生管理程序等相关基本条件。

  b.明确规定出口畜产品出口卫生证明必须记载事项。

  c.明确规定了出口国的责任事项。

  1)发生危害事故及卫生条件变动等情况时,出口国政府应立即或事先通知韩国政府;

  2)出口国政府应每年向韩国政府提交本国的食品安全管理程序;

  3)出口国政府应对海外工厂与出口畜产品检验机关进行定期检查、管理。

  d.明确规定了对于出口畜产品产生不合格事项时可采取的措施。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聚农网  |  会员服务  |  网站建设  |  广告服务  |  排名推广  |  合作伙伴  |  友情链接  |  免责声明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