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将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配套规章修订,建立更加严格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农药残留标准5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健全科学严谨的农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实现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日常巡查、监督抽查等制度,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储运环节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全国共查处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17万余起,查处案件6.8万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3亿元。建立部省地县四级监测网络,每年开展四次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测范围涵盖全国152个大中城市、117个农产品品种和94项检测指标。通过监测,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大批质量安全问题。三聚氰胺连续6年监测全部合格,“瘦肉精”监测合格率处于历史最好水平,基本打掉地下“黑窝点”和生产经营链条,高毒农药和禁用兽药得到了较好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