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辽宁省将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推广应用,计划到2020年,全省电子商务应用农村覆盖率达到100%,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市)、乡(镇)、村和企业,推动辽宁省城乡一体化进程。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发布。《意见》提出,未来几年辽宁省农村电商发展的目标,包括初步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安全可靠、绿色环保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体系;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推动农民创业就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等。同时,《意见》明确三方面的重点任务,涵盖推进农村电商的普及应用、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完善农村电商支撑体系等。
围绕重点任务,辽宁省进一步确定了构建农产品电商销售体系、拓展农村电商应用领域、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农村电商、鼓励农民开展电商创业、加快农村电商物流服务体系建设等10项重点工作。
如何开启农产品进城之路,在电商发展中,是需要探讨和实践的难题。在构建农产品电商销售体系方面,《意见》提出,辽宁省将指导和支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骨干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供销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扶贫基地等对接电商平台,探索农产品网上直销,开展生鲜农产品“基地+社区直供”业务。同时,鼓励特色农产品经营企业整合粮食、林果、畜牧和水产品等地方优势资源,按照网络消费需求,打造个性化特色农产品。
企业是发展农村电商的主体,《意见》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农村电商。辽宁省将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利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提供网上交易数据分析,指导农户实现农产品按需种植、定制化生产。同时,支持依托“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和12316农业系统信息服务资源,创建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
作为决定农村电商发展的关键因素,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也在《意见》中被重点提及。辽宁省将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数据公共平台建设,加强农产品产地集配和冷链等设施建设,发展产地预冷、冷冻运输、冷库仓储、定制配送等全冷链物流。
《意见》提出,农村电商也将获得更大力度的政策和金融支持。辽宁省将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办理手续,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充分利用各金融机构设计开发的“双创”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支持农村青年电商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