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源头管理,广东湛江检验检疫局积极推进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加强对备案水产养殖场的检验检疫监管。截至目前,湛江共有出境加工用备案水产养殖场188家,总养殖面积28.26万亩,其中虾类养殖场117家,面积11.07万亩;罗非鱼养殖场61家,面积15.86万亩;海水鱼养殖场14家,面积504.15亩;贝类养殖场6家,面积1.28万亩。
2004年以来,国家对出口加工用养殖场实施备案管理,湛江先后有500多家养殖场取得备案资格。湛江局通过日常监管和年度审核,对养殖场实施优胜劣汰,对不能持续符合检验检疫备案要求的养殖场坚决予以取消其备案资格,10年来,先后取消了300多家养殖场的备案资格,从根本上确保了源头安全,也为创建国家级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打下坚实基础。
2010年,湛江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被国家质检总局授予“首批重点推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示范区”;2012年,被授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示范区”,成为全国最大的出口水产品示范区,也是全国唯一的国家级综合性水产品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