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林业厅印发《关于开展“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开展现代国有林场创建工作。
2015年年底,浙江省作为全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省之一,第一批通过了国家验收,率先全面完成改革任务。为巩固改革成果,增强发展后劲,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浙江省提出创建现代国有林场的发展目标。在《通知》下发的同时,制定出台了《现代国有林场申报命名办法(试行)》。
现代国有林场评价量化指标包括生态保护优先、产业发展充分、基础设施完备、林区富裕和谐4个指标类别,包含森林覆盖率、蓄积量、科学规划、智慧林场、森林生态文化、队伍建设和职工保障等21项评价内容;另设1个附加指标类别,包含科研成果、建设成效和工程项目等内容。
“实行百分制,其中生态保护优先指标类占分值最大。生态资源保护是国有林场的基石,没有它,也就背离了创建现代国有林场的宗旨。”浙江省林业厅林场总站工作人员说。
根据《办法》,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申报命名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经同级政府同意后,由国有林场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省林业厅申报创建计划。列入创建计划的,于3月31日前由所属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设方案并经同级政府批复后实施,同时抄送省林业厅。根据建设方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后,国有林场所属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于10月31日前完成建设自查,经同级政府审核后,向省林业厅报送验收材料。
省林业厅每年12月前组织验收,省级验收得分90分以上,经《浙江林业网》公示无异议的,授予“浙江省现代国有林场”称号。《办法》还规定,存在擅自改变国有林场隶属关系、侵占国有森林资源、未按法定程序转让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等现象的,不得申报创建;已经申报的,取消命名资格;已经命名的,予以撤销。
目前,浙江省已有多个国有林场对照现代国有林场建设评价量化指标,查漏补缺,计划开展前期的自评工作。“这对于我们国有林场来说,是一次‘考试’,我们有申报现代国有林场的想法。”浙江省开化县林场副场长余雪琴说。开化县林场是重点国有林场,主要以经营用材林和生态林为主,森林蓄积量9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2.7%。在浙江,像开化县林场这样的国有林场,还有9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