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在多形式、多渠道推进造林绿化,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和加大林业产业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林地保护管理,确保生态底线不突破,实现林业三大指标持续增长。截至目前,该县林地面积373.57万亩,森林活立木蓄积212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73.01%。
为切实保护森林资源,遏制违规用林地和非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榕江县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强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该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会议、宣传车、宣传资料等有效的宣传形式,向乡镇、企业和广大群众宣传林地知识,宣传林地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广泛宣传保护林地的重要意义,在社会上形成依法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的自觉性。该县政府与有关工作部门、各乡镇、村签订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状,建立主要领导一手抓、单位负责人亲自抓,辖区内林地管理分片到人落实责任监管制度。同时,该县成立了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和会议研判联席制度,做到对涉及征收占用林地的项目严格执行报批程序,避免出现未批就占、少批多占等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发生。此外,榕江县组织林业、国土、安监等部门开展森林保护“六个严禁”、“亮剑”等林业执法专项行动,不定期对该县范围内因工程建设、采石、采砂等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开展执法检查,对未批先用、少批多用、乱占滥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整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在木材采伐上,该县严格木材采伐审批,坚持凭证采伐,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制度,签订山场监管责任书,实行伐前、伐中、伐后跟踪管理,杜绝在林地上出现非法采伐现象。
据统计,今年以来,榕江县依法审批征占用林地项目3起,面积167.84亩,征收植被恢复费81.68万元,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6起,面积8.15亩,罚款6.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