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台2016年粮食收购政策,促进粮食生产可持续发展,确保粮食安全,让种粮农户吃上定心丸。
2016年,全市粮食订单计划为2.2万吨,订单对象为本市种粮大户(含粮食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品种为当年生产的晚粳谷,用于市级储备粮的补库。
在订单粮食收购期间,市粮食收储公司将有序收购本市农民余粮,当市场粮价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时,启动最低保护价收购。此外,还将积极引导和鼓励其他各类具备资质的收购主体入市收购。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实行粮食订单奖励政策。订单粮食在市场价的基础上每50公斤给予16元的政府价外补贴,对其中订单履约率98%及以上的种粮大户,给予每50公斤2元的信用奖励。另外,对部分资信好,生产过程资金短缺的种粮大户,可申请一定数量的粮食预购定金。
市商务局(粮食局)粮食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本市粮食应收尽收,届时,农民可投售余粮将按本市晚稻平均产量、应留口粮等情况界定上限,做到既要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避免发生农民“卖粮难”,也要防止农民卖“过头粮”,杜绝陈粮、周边县市粮源进入市内政策性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