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拉嘎尔高勒讯为贯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盟委关于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及政策和会议精神,有效遏制非法组织实施采挖、贩卖野生药材行为,切实保护草原植被,西乌珠穆沁旗积极行动,在全旗范围内展开整治非法采挖野生药材专项行动,并成立了以旗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指导苏木镇政府、生态、公安、森警、交警等部门,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和自身业务实际展开专项行动,打击非法采挖野生药材破坏草原生态环境的行为。
针对草原分布广,监管难度大以及野外巡查条件艰苦,燃油等保障物资消耗大的实际,该旗投入专项经费20余万元,全力保障整治非法采挖野生药材专项行动顺利实施;重点抓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媒体和上门宣传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有关草原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向全社会普及草原生态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和常识,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牧民群众自觉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意识;及时向全社会公布24小时畅通举报热线,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预防和杜绝打击报复举报人情况的出现,使举报人无后顾之忧;在重点地区设立固定检查站,派驻3个巡查组,实施24小时监控和巡逻检查。
同时,该旗相关工作人员在案件高发、易发区采取固定“蹲点”监控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执法方式,加大执法范围和力度。由整治非法采挖野生药材领导小组安排暗地检查组,根据群众反映和举报的线索进行暗地检查,对参与、协助非法采挖的人员依法予以惩戒。并对非法采挖野生药材案件,追溯到非法采挖活动的组织者和药材收购者,斩断非法采挖、收购、分销野生药材的产业链条。
截至目前,全旗累计出动巡查车辆180台次,执法人员580余人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共查处非法采挖案件11起,警告、批评教育非法采挖者300余人,拦截涉案车辆14台、摩托车5辆,移送交警部门扣押车辆3台,收缴采挖工具100多套,现场查获252公斤防风等野生药材。通过各部门的通力协作,严厉打击了非法采挖野生药材行为,有效遏制了非法采挖野生药材行为的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