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从湖南省第七届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电子陶瓷产品博览会(简称湘博会)组委会了解到,第七届“湘博会”期间农户购买农机,最高可获得高达40%的补贴。组委会还将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台,方便广大市民现场申请农机补贴。
购农机可累加补贴 最高可达40%
据介绍,按《湖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设定的品目,在国家补贴30%的基础上,娄底市政府对所有购买娄底生产的收获类机械、耕整地机械、粮食烘干机、插秧机等四类农机者和所有娄底市内购机者再补贴5%;双峰县人民政府在国家和市累加补贴的基础上,再对购买双峰生产的农机者和双峰购机者补贴5%,为便于操作,累加补贴的5%按国补额的六分之一发“代金券”。累加补贴只限在第七届“湘博会”期间,购机者本人到会展现场的经销商处购买机具者享有。
经销商如何参展?
参加第七届“湘博会”的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须报娄底市农机局登记备案。本市范围内的经销商由各县市区农机局于9月20日前登记并报市农机局备案,外地经销商于9月20日前到市农机局登记备案。经销商自带设备,现场销售,农机部门将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和核实。
购机补贴如何领取?
申请购机。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意向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到会展现场设立的受理点或补贴机具经销商签订《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合同书》和《风险提示表》等,购机申请人在展销会上自主选择经销商(包括从事直销业务的补贴产品生产企业)全价购机,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发票。
累加补贴申请。购机者在购机后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合同书》、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各县市区现场累加补贴受理点提出申请,受理点审核购机者的申请资料,核对无误后登记造册填发“代金券”,市农机局登记造册后,“代金券”交由市财政工作人员盖章生效后发放给购机者。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购机者携带上述资料于10月15日前回户籍所在地按原程序申请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牌证办理。所购机具属牌证管理的,到农机监理牌证受理点提出申请,按注册登记要求提供资料,全部资料审查合格并经现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本市辖区的现场审批和制作发放牌证。本省外地市的由省监理总站派人现场办理,将档案封装后由本人带到户籍所在地农机监理申请制发牌证。
补贴公示。服务中心现场设置公示区,对领取累加补贴代金券的购机者,及相关信息予以公示。
累加补贴结算:全价购机者凭“代金券”到原经销商处领取现金,经销商垫付的累加补贴款在购机者完成国家补贴结算手续后,由补贴经销商凭“代金券”和“国补资金结算明细表”于11月25日前到各县市区农机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县市区农机、财政部门审核后汇总(外地经销商直接)于11月30日前报市农机局,由市农机局和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财政将累加补贴资金打入市农机局帐户,再由市农机局直接打入经销商帐户。双峰县财政的累加补贴办理由双峰县政府另行具体规定。
根据相关政策,个人申购同一品目机具2台(含2台)以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购同一品目机具5台(含5台)以上,今年全年购机补贴总额超过30万元的,按照省《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的“购机大户”对待,应经县级购机补贴领导小组审核其需求的真实性以后,补贴信息系统才能通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