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记者从省畜牧兽医局了解到,辽宁省2016年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已进行了3个月,全省屠宰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私屠滥宰违法案件32起,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起。
辽宁省自今年6月启动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以来,监管人员围绕小型屠宰厂点集中整治开展工作,对私屠滥宰、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全省屠宰监管部门定期对屠宰企业进行检查,要求严格落实肉品品质检验、6小时待宰、“瘦肉精”自检、屠宰厂点日常监管责任人等制度。
省畜牧兽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生猪屠宰“扫雷行动”启动后,屠宰监管部门利用媒体宣传,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相关培训达数百次。执法车辆还深入乡村、集市、城乡接合部进行广播宣传。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7000余人次,共查处各类私屠滥宰违法案件32起,罚没金额9.16万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件,清理小型屠宰场点6家,有力地打击了不法分子。
省内一些地区依据省畜牧兽医局的“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更周密的措施。大连市屠宰监管部门不但分批对全市51家屠宰企业进行清理审核,对13家达不到规定条件和标准的企业,限期整改到位。
“扫雷行动”将持续至明年3月,目前,辽宁省已进行到实施方案六个阶段中的第三阶段,即小型屠宰厂点集中整治。省畜牧兽医局于9月中旬召开了全省小型猪牛屠宰点整治行动研讨及部署会议,对即将出台的《辽宁省小型猪牛羊屠宰点屠宰方面整治基本要求》《辽宁省小型猪牛羊屠宰点屠宰操作整治基本要求》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将于近期在全省部署开展小型猪牛羊屠宰点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