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凤凰乡明山香猪养殖合作社坚持“带动一方群众,推动一方经济”的理念,探索“合作社+基地+农户”养殖新模式,为农户搭建销售平台,拓宽商品猪销售渠道,今年1月至7月,该社销售商品猪4700头,销售额突破240万元。
凤凰乡是巴马县的香猪养殖大乡,同时也是河池市的香猪养殖大乡。近年来,该乡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成立香猪养殖合作社,依托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产业。截至7月底,该乡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3个,目前正在办理登记的还有2个。其中,明山香猪养殖专业合作社于2013年11月成立,现有社员149人,养殖基地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总投资100万元,基地年香猪饲养量1200头,基础母香猪60头,年香猪出栏量达6000头(包括收购基地散养户仔香猪数),产品远销湖南、广东等地。
合作社自成立以来,采用“贷猪还猪、以场带户”的新型扶持方式,吸纳农村有香猪养殖经验、责任心较强的农户。同时,免费为养殖户提供养殖动态信息、疫病防治、饲养标准等技术服务,与养殖户签订香猪回收合同,构建“产-供-销”一条龙服务产业链。
在该社的带动下,全乡饲养母香猪在5头以上的农户达75户、3头以上农户127户。通过合作社的能人带动、科技培训,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为全乡贫困户实现脱贫致富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