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22号台风“海马”于10月21日中午12时40分在汕尾市海丰县鲘门镇沿海地区登陆,登陆时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给粤东地区的渔港码头、护岸、渔船、网箱和鱼塘等造成不同程度损毁,渔业损失严重。
防台期间,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各级海洋渔业部门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全力做好防御台风各项工作。省海洋与渔业局迅速部署,及时启动防台应急预案,由局领导带班,开始24小时轮流带班值守;紧急下发防御台风工作通知,并派出4个工作小组,分赴各市协助当地政府指导督促落实渔港、渔船、鱼排等防台工作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据初步统计,截止10月24日,“海马”造成汕尾、揭阳、汕头三市渔业经济损失6.11亿元,其中,漫顶和冲毁养殖池塘17万亩,养殖产量损失2.53万吨;受损渔船794艘、沉没7艘;码头、防波堤、护岸损坏5993米。
台风过后,省海洋与渔业局迅速派出3个救灾复产工作赴汕尾、惠州、深圳等地,指导受灾地区加强灾情统计和救灾复产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紧急下拨灾害应急处理经费和药物50万元。
同时,该局加强与省财政厅沟通,尽快下拨省级渔业救灾资金,积极向农业部申请救灾复产专项资金,帮助受灾地区渔业开展救灾复产。省渔业互保协会迅速组织工作组赴受灾地区了解灾情,核实损失并办理赔偿,目前已落实渔船保险理赔资金50万元。
受灾地区的各级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迅速行动,及时组织力量打捞死鱼、伤鱼、病鱼和养殖水体中的其它杂物,进行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理,做好消毒处理,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坚持早晚巡塘,加强养殖水域环境监测,及时把监测结果反馈给当地政府和养殖户,对发病鱼群及时诊疗,并采取积极预防的方式;帮助渔民抢修受损渔船、网箱和鱼塘等;联系水产种苗和消毒药物供应,为灾后复产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