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农业厅关于实施《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的相关精神,经南漳县农业部门组织对农药经营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现场勘验审核其经营场所等,全县共对符合要求的农药经营单位颁发《农药经营许可证》90份, 2016年度《农药经营许可证》颁发工作圆满完成。
一、严格资质前置审查,依法行政许可。农药经营许可属前置审批项目,针对过去存在对农药经营许可证资质审查不够严格细致、对高毒农药的监管还比较薄弱等问题。南漳县农业执法部门做好审核把关,最后报县农业局审批颁证,农药经营者凭《农药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二、加强市场监督检查,规范市场秩序。为了加强市场监管,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对其经营场所、存储设施、从业人员技术资格证明、注册资金、农药经营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达标的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对未达到标准的农药经营单位的不予办理。
三、加强农药经营者培训,提升安全用药水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八月份组织开展了农药经营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加大对经营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农药安全存放和使用知识水平,充分发挥了经营人员排头兵作用,不断引导农民安全合理用药,据统计共培训农药经营人员160多人。
南漳县农业执法大队把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作为农资市场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有力地维护了农药市场经营秩序,规范了经营行为,增强了对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促进了该县农药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