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要求,为有效防范我市设施农业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我委统一部署,决定从9月12日至10月21日,在全市进一步开展设施农业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检查设施农业小区、设施棚室生产户用火、用电规范管理情况,棚区内外可燃物清理情况,用电设施和线路维修、维护情况,设施农业小区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等;检查设施及作业隐患,相关配套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等。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强化属地责任,消除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加大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确保全省设施农业生产及农户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