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省工信委获悉,进一步加强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省工信委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级工信部门及生产企业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自查),全面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
《通知》明确,对于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进行整改,对于短期内确实无法整改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方案的完成时限和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确保农药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省工信委将于近期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根据《通知》,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须取得安全生产预评估报告,通过安监部门安全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并取得安监部门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运输须得到交通运输部门资质许可,或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企业自建的大型易燃易爆化学品贮罐区须通过消防部门验收,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向安监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