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乐清市财政局、农业局联合发文,拨付2016年乐清市设施农业设备项目补贴资金。
经购机、申请、审核、公示等相关程序后,乐清市埭川水果专业合作社符合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要求,共有5760平方米连栋钢架大棚和3036平方米玻璃温室符合标准,涉及中央补贴资金76.848万元。
该笔补贴资金将由镇财政办通过“一卡通”的形式直接拨付农业服务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