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消费权益与生命安全,齐河县水产局制定有效措施,确保全县水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制订并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健全监管机制。明确局领导、相关科室工作职责,确定一把手对初级水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分管副局长负直接领导责任,各职能科室负责人负直接责任的责任追究制度,形成强有力的监管工作机制。通过各项制度建设,构筑起初级水产品监管工作的“组织、认识、责任”三到位,健全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大型广告、网站、下乡发放资料、现场教育等途径大力宣传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水产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水产品安全监管的社会氛围。
三是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以渔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渔业投入品的合理规范使用为重点,加强对渔民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渔民规范科学用药,建立健全养殖生产档案,落实“三项记录”制度,增加法律委员会意识。
四是推行无公害、标准化健康养殖。积极开展无公害、健康养殖标准制订、示范推广工作,引导养殖单位(户)推行标准化、无公害健康养殖是实现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重要的手段;对符合条件的,积极鼓励申报省级无公害“双认证”与质量信得过单位,推进水产品品牌建设。在特色优势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种子种苗工程、新技术、产品和产地认证情况等作为项目筛选的标准和优先条件,引导渔业生产者生产更多的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