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台账管理,强化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省农业厅赣农办字(2016)143号和市农业局宜农牧字(2016)39号文件精神,上高县畜牧水产局及时跟进,认真落实屠宰企业新台账的启用事宜。日前,已根据省市设置的内容,包括生猪来源、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肉品流向、缺陷产品召回、安全生产检查等14项记录统一印制新的台账,并全部发放到全县13家生猪屠宰企业,要求各企业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新台账,并落实专职人员,按期如实规范记录,不得迟填、瞒填、漏填和虚填。实现全程痕迹化管理,确保企业有序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