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渔业的迅速发展,渔政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禹城市水产局认真贯彻《渔业法》和《渔业法实施细则》,建立了一批渔政管理机构,依法处理了多起非法捕鱼案件,渔政秩序有所好转,有效地保护了水产资源。但是,近期随着气温不断下降,一些渔业违法行为开始有所抬头,严重破坏了生态生物环境。为进一步加强渔政管理,促进渔业生产发展,禹城市水产局狠抓落实,加强冬季渔政管理工作:
一、端正认识,依法治渔。继续认真贯彻《渔业法》和《渔业法实施细则》,及时处理渔事纠纷,对霸占水面、哄抢鱼货等违法行为,一定要依法惩处。
二、健全机构,改善管理手段。要健全渔政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重点渔区的乡镇、村庄要配备渔政员。要创造条件逐步改善渔政管理手段,切实解决经费、物资等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渔政管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除此之外,主动与公安、司法、工商、环保等部门通力合作,搞好渔政的综合治理。
三、建立巡查制度,保护渔业资源。组织渔政执法人员对重点区域和地段进行定期巡查,发现违法活动坚决予以打击,最大限度的维护渔业生态资源和良好的水系生态。
四、群众参与监督,打击违法行为。通过电视媒体、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渔业违法活动的危害性,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加强监督,使违法行为无处藏身。
五、加强质量监管,确保质量安全。联合工商、质检等部门对渔用饲料、药品进行抽查,杜绝违禁药品的出售。对养殖户的鱼苗种质、来源、用料等养殖记录进行检查,倡导健康养殖,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