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怀柔区农业局获悉,怀柔在两个月内关闭了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41个,目前动物清退工作已经完成。3月底前,将完成地上物拆除、土地腾退、合同解除等相关工作。
据悉,怀柔区一直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将禁养区划定和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关闭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2016年11月,该区划定了禁养区面积370.73平方公里,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小区)44个。包括: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2个、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12个、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院研究区内14个、重点流域周边范围16个。其中,治理并达标3个、计划关闭41个。
在41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中,猪场数量居首,占到18个。此外,还有家禽场、奶牛场以及肉牛场、羊场、鹿场。截至2016年12月底,均已全部关闭。
据了解,怀柔多方考虑农户利益,按照“先退先补”“多退多补”原则,安排专项补偿资金支持畜禽养殖业清退工作。
补偿包括:养殖动物销售补偿,地上建筑物、设施设备等固定资产补偿,土地租金补偿和停产停业补偿四方面。以停产停业补偿为例,补偿标准依照怀柔区非住宅房屋拆迁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的补助标准,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
不仅如此,怀柔还制定了奖励政策。各镇乡政府作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户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每关闭、清退1个畜禽养殖场(小区),奖励10万元。奖励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到镇乡,由镇乡统筹,用于养殖场户关闭、清退相关工作。
“通过关闭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可以更好地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从而更好地保障区内良好的生态环境。”怀柔区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