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新的禁渔期制度从2017年3月1日开始实施。为切实开展好2017年我市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工作,禁渔护渔工作做到了“三早”。
一是安排早。组织各县(区)渔政执法人员学习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并召开了专题的春禁工作和渔船安全管理县(区)局长会议,对此项工作作了安排布置。
二是宣传早。各县(区)2月初以通知、通告、宣传标语、电子公告牌、宣传单、宣传音像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新的禁渔期制度。
三是联合执法早。3月1日,市水产渔政局和巴州区水产渔政局在巴城城区河段开展了联合执法宣传和检查。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对违禁网具进行了收缴。其它县(区)也于当天开展了春季禁渔护渔行动。
截至目前,全市已发布政府通告6个,悬挂宣传标语53幅,发放宣传单3100多份,电视宣传7次,宣传车宣传79次,多媒体宣传5次;出动执法人员357人.次,没收违禁网具34张,劝离游钓人员7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