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月21日从金华市开发区农办获悉,今年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工作近日启动,目的是充分利用畜禽排泄物等农业资源,提高土壤肥力和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业生态文明水平。
据了解,此次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工作按照“总量控制、分解任务、质量监控、据实直补”原则,计划补贴推广商品有机肥4000吨,其中汤溪镇2000吨、罗埠镇1100吨、洋埠镇600吨、苏孟乡300吨,各乡镇应按指标进行分解落实,超出部分由乡镇自负。补贴重点在开发区范围内的水稻、蔬菜、果树、茶叶等作物上推广,列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精品园区和其它农业示范基地优先推广,商品有机肥不得用于水产养殖。
此次补助重点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从事农作物生产的农业龙头企业等规模化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一般农户,要求亩施用商品有机肥200~300公斤。商品有机肥供应实行价格补贴,每吨商品有机肥料补贴300元,单个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农民如何申请有政府补助的商品有机肥?手续很方便,只要到当地乡镇申请,填写商品有机肥购置申请表,经乡镇审核同意后报农办开具补贴商品有机肥供肥通知单,凭通知单到中标的供肥企业购买肥料,支付扣除政府补贴后价格,一个批次的肥料一般在10吨以上。购买肥料后,经办人在乡(镇)2017年度补贴商品有机肥供应情况一览表上签字确认。购肥单位如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应对用肥的农户进行登记造册并签字确认,并报送农办备案。
“与化肥、农家肥相比,商品有机肥具有有机质含量高、肥力持久、使用安全轻便的特点,推广前景十分广阔。”开发区农办主任方志敏说,财政补助推广商品有机肥,能减轻农民用肥负担,改变农户用肥习惯,提高商品有机肥在农作物上的使用率,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对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具有长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