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环保厅发布《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指出,各地要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土壤污染三重特性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介绍,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不同,土壤污染必须通过仪器检测才能知道是否超标,具有隐蔽性。其次,土壤污染具有累积性,污染物排放超标后,往往不能立马显现出来。重金属等物质进入植物后形成富集,进入动物后又形成一种富集,进入人体后再次形成富集。第三,还具有不可逆性,治理难度非常大。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不同,受污染的土壤很难自动转化。杨智明说:“这些特性决定了土壤污染必须加大重视,必须加大管控力度。”
《工作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区域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控制,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全省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工作方案》的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设三类别完善耕地保护
杨智明表示,河北是国家产粮大省,耕地土地环境质量总体比较好,但完善耕地土壤环境保护仍然是工作的重中之重。
《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土壤详查结果,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三个类别。其中,将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或纳入永久基本农田整备区,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建立严格的土壤环境保护制度,确保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对安全利用类耕地,根据土壤和农产品的污染类型与程度,结合当地主要农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因地制宜选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有效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制定严格的风险管控和用途管制措施,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推动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此外,还要严格控制灌溉用水水质,防止未经处理或达不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废(污)水进入农田灌溉系统。2018年底前,河北省主要产粮(油)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和现代农业园区,全部实现农田灌溉水质稳定达标。
2018年底前,还要在产粮(油)大县、蔬菜产业重点县、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交通干线两侧等重点区域,补充设置省控监测点位,增加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提高监测频次。
严控部分行业建设用地准入
杨智明说:“相对来讲,钢铁企业对土壤污染程度不是那么重。河北是大气重点控制区,不是土壤重点控制区,但我们也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对重点污染企业要求逐渐搬迁,搬迁以后这些土地怎么修复怎么利用,一定要管控好。”
据介绍,在国家确定的八个土壤重点监管行业的基础上,河北省结合当地实际,增加了制药、蓄电池、生活垃圾填埋厂等作为重点监管的行业和企业。杨智明说:“我们将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这些行业和企业。”
此外《工作方案》还要求,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和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对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划定管控区域,采取环境风险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