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关于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第7期)称,该局组织抽检调味品、水产制品、豆制品、乳制品等4类食品218批次样品,全部合格。其中,水产制品62批次,全部合格。
本次水产制品抽检依据是《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0144-200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2013)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干制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铅、甲基汞、无机砷、镉、铬、苯并(α)芘、亚硫酸盐、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酸性红)等11个指标。鱼糜制品(含虾糜)抽检项目包括铅、甲基汞、无机砷、镉、铬、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酸性红、二氧化钛、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等16个指标。水产深加工品抽检项目包括铅、甲基汞、无机砷、铬、苯甲酸、山梨酸等6个指标。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