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广州市食药监公布2017年第一季度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共抽检7884批次样品,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107批次,不合格率为1.4%。其中,花甲、沙甲、白贝等水产品中检出禁用兽药。目前,相关产品已采取召回和下架处理。
公布名单显示,天河区大观宏玲鱼档销售的鲩鱼,检出隐色孔雀石绿;南沙区陈满洪海产店销售的花甲和海珠区昌泰路19号首层细岗市场第75、76档销售的沙甲,均检出氯霉素;白云区江高仁梅水产店销售的黑鱼,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
从名单来看,检出禁用药物问题共24家单位和个人,品种包括花甲、沙甲、白贝、鲍鱼蚌、青口贝、花蚬、罗氏虾、大闸蟹、泥鳅、黑鱼、桂花鱼、老虎斑、鲩鱼、鲈鱼和仓鱼。
值得注意的是,餐饮行业也检出违禁物。该公布称,广州市海珍舫海鲜酒家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长锋酒家、广州市南沙区东涌冯杨饮食店、广州市南沙区南沙君味火锅店和广州市蜀客有请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鲩鱼和黄骨鱼,均检出孔雀石绿残留量。
记者了解到,孔雀石绿及其代谢物隐色孔雀石绿属于三苯甲烷类化学物,因价格低廉、使用方便,常用于鱼类水霉病等寄生虫病的防治或作为消毒剂用于鲜活鱼类运输过程中,以延长鱼类的存活时间。专家表示,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氯霉素和硝基呋喃类药物均属于广谱抗生素,长期摄入后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已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抽检不合格食品采取了下架、封存、召回等措施,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对外地流入的不合格产品,已通报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消费提示
进入5月份,广州天气逐渐潮湿、闷热,食物容易腐败变质,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应注意:
1.查看标识标注。注意产品外包装标识标注是否齐全。包装上必须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储存条件、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等。
2.检查包装密封是否完整,尽量选购包装完好的食品。
3.购买后尽快食用。食品包装一旦打开,应尽量在短期内食用完毕。
4.注意食品的贮存条件。部分食品需要冷藏贮存,购买该类食品时,选择有冷藏专柜贮存销售的地方购买。
5.购买散装熟食时,建议以烹煮的方式高温加热后再食用。另外,不要购买颜色过度鲜艳,或过于暗淡的即食熟食。因为颜色过度鲜艳有可能是添加了着色剂,颜色过于暗淡有可能是摆放的时间过长或贮存的温度不适宜。
6.不直接饮用未经任何处理的地表水,不随意采食野生蘑菇、野菜和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