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对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等作出重要论述,特别强调指出,发展现代农业,要在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努力走出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一年来,安徽各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构建“三大体系”为主要抓手和重点任务,努力探索绿色转型发展的农业现代化发展道路。
落实发展新理念,“三大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农业产业体系更趋完善。通过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整合农业产业链、要素链、利益链,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物流电商等新兴流通业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涌现了邮乐农品、三只松鼠等本土农业综合电商平台,全省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营销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达到1198家,全年农产品电商交易额247亿元。利用“旅游+”“生态+”等模式,推进农业、林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去年新增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5个、示范点20个,新增一村一品专业示范村(镇)45个。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9900亿元,增长6.6%,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的比上升到2.13:1。实施“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品牌带动农业发展转型升级效应更加明显。
现代生态农业全面推进,绿色生产体系渐成主导。在全国率先发展品牌粮食生产试点,建立品牌小麦、水稻生产基地1092万亩。推进畜牧业绿色低碳循环模式攻关,规模化养殖比重达到71%;大力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广综合种养面积70万亩。率先在2个市、30个县开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创建。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创建15个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建立300个绿色增产示范区、示范村和示范家庭农场,创建省部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59家。全省名特优水产品养殖面积465万亩,稻渔综合种养面积70万亩。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4%,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
农业农村改革继续走在前列,农业经营体系逐步完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攻坚年活动,已确权面积和发证农户数均占总数的95%以上。全年耕地流转率达到近50%,全省80%的县市和90%的乡镇建立土地流转交易中心。选择11个县的13个村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推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向市县延伸,累计担保金额超10亿元。整合财政资金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在24个县开展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试点,累计发放信用贷款9.2亿元。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新评选300个省示范家庭农场和131个省示范农民合作社。截至2016年底,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家庭农场5.4万个、农民合作社7.7万个,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2.5万多个。
明确主攻方向,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突出三产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构建农业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是解决农业资源要素配置和农产品供给效率问题,必须用工业理念抓农业,用市场思维抓农业,加快推进三产融合发展。一是推进农业全产业链发展。重点推进农业主导产业的上下游产业、产前产中产后有效连接和延伸,打造一批产品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影响范围广的农业企业和全产业链集群。二是大力发展农副产品与食品加工业。主攻大宗农产品和区域特色农产品加工转化,发展粮油、肉奶、水产、蔬菜、水果、茶叶、中草药、林特产品、食用菌、纺织服装等加工业。积极发展生物医药、中药材和健康产业。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实行一体化经营、建立出口生产基地。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建设,打造有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带。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食品加工业,建设一批国家级食品产业基地。三是推进农业新业态发展。着力推进“互联网+农业”,全面提高农业产加销的网络化、智能化、协同化和精细化水平。
突出绿色转型方向,构建农业现代化生产体系。构建农业现代化生产体系,重点是解决农业的发展动力和生产效率问题,加强关键技术科研攻关、加快推进绿色转型发展是根本途径。一是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粮食生产能力。鼓励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加快构建粮经饲统筹、种养加一体、农牧渔结合的现代农业结构。二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构建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生产格局,打造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三是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和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强化产地安全管理。支持标准化生产、重点产品风险监测预警建设。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企业诚信制度建设。
突出适度规模经营,构建农业现代化经营体系。构建农业现代化经营体系,既要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又要实现从种得好向卖得好、从产量高向价值高的转变。一是培育多元互补的新型经营主体。从基础设施、产业项目、补贴、用地、金融保险等方面,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鼓励专业大户发展为家庭农场,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股份合作和成立联合社。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龙头企业领办产业化联合体。二是促进土地流转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支持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立土地流转交易市场,规范土地流转制度。引导农民通过村组内互换并地等方式,推行“一户一块田”,解决土地碎片化问题。重点扶持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规模经营户。三是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加快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广大农民提供技术推广、农资供应、农机作业、产品营销、金融保险等服务。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便利化、可持续的新型农业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