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下旬,农业部全国农业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组对黑龙江省开展了督导检查,在全面了解黑龙江省强农惠农资金突出问题整治情况的基础上,重点聚焦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两项政策。
督导组重点核查了国家信访局转办线索,2015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部级重点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抽查有关审计的问题清单中重点市县农机购置补贴问题整改情况,根据举报反映排查发现的部分补贴拖拉机重号线索等。逐一排查了42个问题和线索,并就整改工作向省农委和有关县市区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通过督导检查情况看,黑龙江省农委和有关市县农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下发具体实施方案,强调各市(县)领导小组要指导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细化工作措施,对区域内农业系统管理使用强农惠农资金情况进行全面整治。
省农委组成督导组分三次对16个市县进行督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和2015年全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约谈了4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督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通过自查,发现套取骗取挪用成品油价格改革渔业补贴专项资金992.68万元,目前已追缴864.61万元,处分有关干部2名;发现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存在违规使用现金、采用虚假发票报销、原始凭证不完整等问题,已约谈并督促整改;发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慢、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要求各地尽快完成资金结算,督促实行电算化管理;狠抓2015年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部级重点抽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涉及资金625.12万元,其中91.6万元已退还农户或财政,处理有关干部48名。
黑龙江省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整治工作领导重视、部署及时、组织有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还存在各地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督导组建议黑龙江省继续督促相关市县,加大违规查处和资金追缴力度,确保违规问题整改到位。
在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方面,督导组坚持问题导向,围绕重点督导检查内容,随机选取县、乡、村开展抽查,有针对性的调查了解情况,促进问题整改。总体看政策执行规范、成效显著,各级干部对政策实施高度重视,对违规问题也有防范意识。督导中重点排查了2015年涉农专项整治问题16个和国家信访局转办线索,通过实地查阅村委账目、选取村民代表座谈、调取有关处理文件等方式,核查明确全部问题进行了整改处理。
中央财政高度重视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化发展,2015年、2016年先后投入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5.5亿元、17.15亿元。根据“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精神,黑龙江省整合使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大型农机合作社,少量资金按农财两部意见补贴农户购机。督导组结合国家审计署驻哈尔滨特派员办事处跟踪审计反馈的线索进行核查,发现农机购置补贴方面存在的问题有:13家合作社分别存在虚构合作社资质、虚报入社农户和土地面积以及以合作社名义骗套补贴资金等问题。同时存在个别机具因农户退换机重复补贴,部分农户由于“先购机后摇号”的申领补贴操作方式,购机后不能享受补贴,有较大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黑龙江省正在积极整改,对涉及的合作社有8家农机合作社已基本整改到位,3家农机合作社相关整改工作正在推进,2家农机合作社已被司法机关立案。对个别机具重复补贴的问题,黑龙江省农机局已责成宁安市农机局约谈经销商,责令退回重复补贴的资金,视整改情况作出进一步处理。
督导组通过与基层管理部门和合作社、农户等交流座谈,对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认为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掌握了补贴政策实施的总体情况,发现和查处了存在的违规问题,保证了资金安全。基层干部也反映,在参与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国家政策掌握更加到位,进一步增强了工作的规范性,树立了遵规守纪的意识,加强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目前,黑龙江农委已按督导组要求提供了所有重点督导检查问题整改材料,督导组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了汇总,提出了整改问题清单。
督导组组长、农业部农机化司副司长李安宁说,随着惠农资金不断整合、责任逐渐下移,基层农业部门对资金监管的责任不断加大。但也面临人员不足、监管手段薄弱、缺乏监管依据和操作细则等问题,监管能力尚不能满足履行监管责任的需要。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惠农资金违规行为的查处规范;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监管能力;建立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化平台,实施对惠农资金分配、使用和受益主体的精准管理。同时,强农惠农资金管理涉及到农业、财政、发改、纪检、审计等部门和司法机关,要建立完善部门沟通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提高监管效率效果。